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将面向全体学生开放 心理健康咨询室实施计划 一、成员: 组长:胡东 副组长:梅锡宏 张慧凯 组员:毛开颜、李行洲、杨艳、范礼妫、吴海玲 二、咨询室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2:40(11月19日正式开始) 三、咨询人员安排 日期 | 周一 | 周二 | 周三 | 周四 | 周五 | 咨询员 | 范礼妫 | 毛开颜 | 李行洲 | 杨艳 | 吴海玲 |
机动:梅锡宏 张慧凯 四、咨询地点: 外国语学校二楼:舒心苑(8203教室) 附: 心理健康咨询章程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加强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中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讲授心理健康知识,开展辅导或咨询活动,帮助中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第三条 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是中学生教育和管理系统工程的组成部分。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要以科学的心理学、教育学和医学为理论基础,与学校德育工作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相互配合,突出自身的特色和优势。 第四条 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以校报、广播、墙报、网络、课程、专题讲座和活动等多种阵地和形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使中学生认识自身,了解心理健康对成才的重要意义,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使中学生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五条 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积极开展心理辅导或咨询工作。通过个别咨询、团体辅导活动、心理行为训练、书信咨询、热线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有关认知能力、人际关系、身体发育、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心理障碍,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第六条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是一项思想性、科学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者的素质不仅直接关系到咨询的效果,而且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声誉及来访者对本项工作的信任密切相关。因此,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第七条 鉴于目前的条件,凡参加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考试合格的老师才有资格进行咨询服务,获得“省心理咨询员上岗资格证”的老师优先。 第八条 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必须以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和医学等科学理论为指导,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摒弃个人好恶,禁止宣扬和采用迷信、虚幻、神灵等一切非科学的理论和方法。 第九条 咨询员应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合作关系,尊重当事人的人格、权利与意见,有责任对当事人的姓名及有关咨询内容、测量结果、治疗方案等予以保密。 第十条 在实施有关人格测量、智力测量、情绪评定等心理测量时,均应向测试者说明测试的目的及注意事项,在测试后应结合测量工具的信度、效度及适用性向受试者客观解释测试结果,并应尽力避免可能的副作用,不得夸张心理测试工具的效用。 第十一条 当来访者的行为可能对其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时,咨询员有责任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应及时告知有关方面,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帮助当事人。 第十二条 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机构应有独立的咨询室。学校应按年度给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机构拨发一定的业务经费,用于添置必要的心理测试和治疗工具、电脑及软件、专业参考用书,及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等。为了开展电话咨询及对危机事件及时作出处理,学校应给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机构配置一部工作电话。 心理健康咨询室制度 一、心理健康咨询教师要认真学习有关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书籍和资料,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二、要按照规定的时间上岗工作,做好咨询记录。 三、对需要咨询的学生,在谈话和交流的过程中教师态度要和蔼可亲,不得挖苦和讽刺学生。四、要对需要咨询的学生视情况,需要保密的,一定不能公开。 五、接受咨询的学生,可向心理咨询箱投递文字性的说明材料,教师要根据材料施以咨询教育。 六、凡被咨询的学生,教师要跟踪调查,及时反馈咨询教育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