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北仑区初中历史与社会、初中综合实践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作者:jspx 来源:北仑教科网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0日
 
各初中:

为贯彻落实《关于贯彻省“领雁工程”精神,开展北仑区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的实施意见》(仑教〔200812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决定举办初中历史与社会骨干教师培训班和初中综合实践骨干教师培训班。根据《北仑区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区级骨干教师培训方案》,我区该两个学科需培训教师名额各为8名,经研究,决定采取委托宁波市教师培训中心进行理论培训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初中历史与社会和初中综合实践教师: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师德高尚;

2.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扎实;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名额分配:

学校

推荐名额

初中历史与社会

初中综合实践

联合实验中学

1

*

江南中学

1

1

中学

*

1

灵山学校

1

*

霞浦中学

1

1

芦渎中学

1

1

芦江书院

1

0

三山学校

0

1

白峰中学

1

1

郭巨中学

1

1

梅山中学

0

1

合计

8

8

注:标注“*”的学校已推荐该学科教师参加市级培训,不列入区级培训名额。

三、推荐办法:

请各校广泛动员,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填写《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推荐表》(见附件),
于9月10日发电子邮件至北仑区教师培训中心。
E-Mail:BLWQF@163.COM,联系电话:27698549

四、培训经费:

区“领雁工程”培训对象培训期间食宿、培训费、资料费由区教师培训中心统一支付,交通费、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五、办班形式:

委托宁波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进行理论培训(与市级骨干同班授课,具体时间请见附件),培训时间于914(周二)开始,上午9:00-11:00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下午13:45在宁波教育学院育才校区三楼报告厅举行开学典礼。请各位学员务必按时前往。报到地点:宁波教育学院环城育才校区一楼大厅(宁波市育才路106号,公交3路、359路、516路、517路、908路可达)。

附件.rar 

 

                                     北仑区教师培训中心

                                          2010年9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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