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国和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办法
顾国和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办法
(2011年5月修改稿)
根据《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和省、市、区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校具体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初三年级综合奖:
1、基本奖:顾国和中学奖励基数2500元。在此基础上,按中考文化课成绩各科总分和省一级重高录取比例两项在区内公立初中排位进行适当浮动。中考成绩和省一级重高录取比例均居全区三——四名为基准线,上述两项每项每递进一名次上浮200元,每项每递减一名次下浮120元。
2、学科奖:按中考学科成绩浮动。学科平均分和低分率在区内排位三——四名为基准线每项每递进一名上浮200元,每项每递减一名次下浮120元。
3、初三体育中考成绩区内排位三——四名为基准线,初三体育教师每人得600元,每递进一名次上浮100元,每项每递减一名次下浮50元。
4、初三班主任及时、规范并无差错地完成中考有关工作每人得250元。
5、初三音、美、体及综合学科及时、规范、无误地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并有完整的文字资料,相关教师每人得200元。
6、任初三课务占一半工作量的教师发给全额奖的70%,不足一半的发全额的50%,超过一半的全额发放。
7、按第1项基本奖的20%--30%设立效益奖。发放对象为全校教职工。
二、先进类
1、被评为学年度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每人奖励200元。
2、先进科室(组)分别奖给每个集体成员:
全国 省 市 区 校
500元 300元 200元 100元 50元
3、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奖:
全国 省 市 区 校
1000元 500元 300元 200元 100元
三、科研类
1、课题立项奖励:
全国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重点课题 8000元 5000元 3000元 2000元
一般课题 5000元 4000元 2000元 1000元 500元
(奖励在课题结题后一次性发放)
2、课题获奖奖励: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5000元 4000元 3000元
省 4000元 3000元 2000元
市 3000元 2000元 1000元
区 2000元 1000元 800元
(立项课题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逐级申报批准的,其它不在此列;课题奖励课题组,同一课题多级获奖按最高级计奖,课题评审费由学校承担)
3、论文奖: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1500元 1000元 800元
省 1000元 800元 500元
市 800元 500元 300元
区 300元 250元 200元
参加学校组织的论文比赛,每篇奖励100元(必须是原创);同时又参加区及以上各级评比获奖者,奖励按相关规定另计。
(论文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学会评奖,其它不在此列;论文的等级以督导评估认定为依据;同篇论文多级获奖按最高级计奖)
4、论文或教育(学)经验发表奖:
(1)教育(学)论文在市级及以上的书刊(有正式刊号、书号)发表的,一次性奖励300元,有稿费的另发稿费的2倍作为奖励(以汇款单为准)。
(2)报导学校新人新事的文章在各级报刊(有正式刊号)发表,一次性奖励每篇50元,若有稿费(以汇款单为准)并超过50元,则按照稿费的1倍作为奖励;教师文学类作品在各级报刊(有正式刊号)发表,一次性奖励每篇50元。
(3)教研组等集体科研成果获奖,如:课例研讨、课堂观察等以科研成果形式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比获奖,按照同级论文获奖的2倍计奖,发给集体。
论文发表或获奖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上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奖:(需上交教案,课件存档)
省 市 区 学区、协作区 校
400元 300元 200元 100元 50元
(校级以上公开课以上课证书或有关通知为准,校级公开课以教务处所发证书为准)
四、竞赛类(一)业务竞赛奖
1、特级教师、名师、学科骨干、教坛新秀、教师综合业务能力竞赛奖:
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 3000元 1500元 1000元
市 2000元 1000元 500元
区 1000元 500元 200元
(学科骨干按一等奖发给,特级教师、名师按学科骨干的两倍发给)
2、教师单项业务能力竞赛(如美术、书法、摄影、自制教具、多媒体课件、优质课、学科知识竞赛、英语演讲等)奖:
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 1000元 500元 250元
市 500元 250元 200元
区 200元 100元 50元
(上述竞赛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二)学科竞赛指导奖
1、学科竞赛: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1000元 800元 600元
省 600元 500元 400元
市 400元 300元 150元
区 150元 100元 50元
(非综合性学科竞赛减半发给)
2、优秀指导教师:全国 省 市 区
500元 300元 200元 100元
(非教育系统组织的竞赛不在此列;邀请赛不高于市级给奖;同次竞赛各级同时取奖的按最高档给奖;分赛区取奖的按赛区级别给奖。)
(三)体育竞赛教练员奖
1、田径团体奖:等级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市 1000元 800元 600元 400元 300元 200元
区 500元 300元 200元
2、球赛奖:等级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省 1000元 800元 800元 600元 600元 600元
市 500元 300元 200元 120元 80元 60元
区 300元 180元 100元
3、棋赛团体奖:等级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市 300元 250元 200元 150元 100元 60元
区 200元 100元 50元
4、越野赛团体奖:等级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区 200元 100元 50元
(以上指各级教育系统组织或参与的比赛)
(四)艺术竞赛指导奖
1、文娱会演: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 800元 600元 300元
市 600元 300元 200元
区 300元 180元 100元
2、三独比赛(独唱、独奏、独舞)获奖,按会演降一级给奖。
3、录音、录象形式的比赛获奖,按会演降一级给奖。
4、优秀指导教师奖:省级300元、市级200元、区级100元。
(以上指各级教育系统组织或参与的比赛,同一节目重复获奖按高一级给奖。)
(五)其它指导奖
1、学生发表文章指导奖:
(1)经教师指导的学生文章在各级报刊或作文集(选)发表,每篇奖25元。(发表的文章中必须有指导教师具名)
(2)经教师指导的学生文章在教育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奖:
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 200元 100元 50元
市 100元 50元 30元
区 50元 30元 20元
2、风筝、三模比赛指导奖(团体):
等级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省 500元 350元 300元 200元 150元 100元
市 300元 200元 160元 120元 80元 60元
区 200元 160元 120元 80元 60元 50元
(以上指各级教育系统组织或参与的比赛,并由学校同意;邀请赛不高于市级给奖;同一作品重复获奖按高一级给奖。)
3、学生小创造、小发明、劳技操作(作品)、实验操作、小论文、调查报告、小制作、美术、书法、演讲、手抄报、英语小品等竞赛指导奖:
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 300元 200元 100元
市 150元 100元 50元
区 100元 50元 30元
(以上指各级教育系统组织或参与的比赛;邀请赛不高于市级给奖;同一作品重复获奖按高一级给奖。)
顾国和中学
二0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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