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社会实践报告的通知
关于上交社会实践报告的通知
请各班将本班的寒假社会实践报告整理好,上交给年级组长,由年级组长统一交至王薇老师处。
请各班务必于3月8日(下周一)前上交,逾期视为弃权。
校团委
201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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