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各校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中小学、教育三中心、成人学校、幼儿园:
根据仑政办[2009]194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北仑区“红盾”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现要求全区各校在开学初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学校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务必保持安全出口的畅通无阻。有住宿学生的学校,楼梯的防盗门在学生住宿时必须开启,要有专人管理。
二、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要做到全部合格。灭火器配量要符合要求,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日期,做到个个灭火器药剂不失效。疏散指示牌及应急灯配置应合乎消防要求。室内外消火栓做到完好有效。
三、全面检查学校的用电线路和电器的安全。用电线路老化的应及时更换。
四、进一步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制定紧急安全疏散预案,并建立消防安全整改台帐。
五、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学生进行灭火、逃生演练,提高学校有效的引导疏散能力,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请各校将检查整改情况填入附表后,于3月10日前 以电子文稿形式上报计财科,邮箱地址yjf@bledu.net.cn。
北仑区教育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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