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特岗教师录用报到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定向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考核录用工作的通知》(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人事局联合发文),经北仑区教育局组织对特岗教师进行考核,57位特岗教师考核合格,其中49位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现就有关录用工作通知如下。
报到对象:2009年签约的理论和实践考核合格且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
报到时间:2010年2月3-4日。
报到地点:区教育局人事科(行政中心B座404室)
随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历届生如已参加过社会保险,还需提供社会保险费参保证明及详细清单和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若有职称的另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核合格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填写《新增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见附件)及其他相关表格,报区人事部门核准,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手续。
考核合格但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由各校(园)按规定安排其到合适的岗位上岗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允许其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再办理事业编制录用手续。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学校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规定不予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并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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