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国和中学校务公开实施意见(讨论稿)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0日
 

 

顾国和中学校务公开实施意见
(讨论稿)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行民主管理和民
主监督的要求,建立并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校务公开、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保证校长正确地行使职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内建规范制度,外树学校形象,有力地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二、   领导小组
 长:汪其骏
付组长:林学军 胡东
 员:王忠方 史志成 洪永忠
三、   监督机构:
校党支部、教代会、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林学军、成员工会委员)上级有关单位。
投诉电话:学校:86882620 区教育局:86781910
四、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5、《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
6、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镇党委、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等。
五、   办事纪律:
1、 端正办事态度,做到热情接待,文明服务。树立“为教育服务,为社
会服务”的意识。
2、 对分管或负责工作,必须按有关要求规范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3、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并公开办事结果。
4、 规范办事程序,严格按职能程序办事,不准以权代法,以情代法。
5、 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及顾国和中学各项考核条例,处处
为人师表。
6、 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违反
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7、 推行首长责任制。对来信、来访的同志,除热情接待外,负责调处或
及时转告有关职能部门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六、   公开途径及方法:
根据公开内容性质确定公开的途径和方式有下列几种:
⑴支委会或支部大会;
⑵校务会;
⑶教代会;
⑷教师大会;
⑸校务公开栏。
七、公开内容:
(一)校长职责与职权
校长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改革,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努力
提高教育质量。
2、校长是学校行政的最高领导人,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对内全面负责
领导教育、教学、行政工作,对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负责;对外代表学校,对当地政府和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3、对学校的工作要全面规划,统一安排,负责制订与组织实施全校的工作
计划,审批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及全体教职员工报告。
4、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团结、依靠广大教职员工,维护职工的合
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5、依法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督导、评估。
校长的职权:
1、对学校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有决策权、指挥权。
2、对学校机构设置、副校长、中层干部有任免权。
3、聘任教职工,并逐步实施教师职称评聘分离。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决定对教职工的奖金
分配。
校长工作审议与监督:
1、建立校务委员会,作为协助校长对重大问题决策的审议机构。
2、校长定期向党支部通报工作,学校的重大问题决策前证询党组织的意
见。
3、校长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诸如学校发展方向、改革方案、
长远规划、年度财务决算和预算、重要规章制度)决策须经教代会通过。
4、校长依法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督导、评估。                         
5、设立校长信箱,也可直接向校长室投诉,校长在一周内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如对校长的处理有异议,可向北仑区教育局办公室投诉。
(二)党支部政治核心地位
1、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
校党支部要参与学校的发展的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工作安排、工资奖金分配原则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的讨论,提出意见,参与决策,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加强学校党组织的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
合学校实际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三个代表”思想教育。
3、加强党组织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学校党组织对学校的思想
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并由党组织直辖市、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落实。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培养、考察、监督干部。本着党管干部的原则,
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学校副校长由校长提名、党支部讨论、教育局研究、街道任免,中层干部由校长提名、党支部讨论、教育局备案。
5、加强对教代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群众团体的领导,定期讨论指
导工作。
(三)教代会民主管理
    1、教代会“参政”行使职权
⑴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及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⑵审查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制度、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学校奖惩实施方案及重要规章制度。
⑶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⑷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
2、教代会程序:
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按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办。
⑴选举教职工代表,按民主程序产生代表。
    ⑵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①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案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②提案由一人或几人提出,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方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
③提案处理和落实:提案审议、提案登记、提案解答及处理意见。
3、教代会召开程序:
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确实本次大会中心议题。
    第二阶段:开好预备会,做会前准备。
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校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学校经费预决算报告。
民主评议校长(干部)。
作述职报告,小组评议,各小组在会上汇报,投票测评。反馈上报。
提案处理报告,通过大会的决议。
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4、工会主席列席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参与学校重大决策。
5每学期二次以上工会工作委员会议,及时向党政反馈教工合理化建议。支持他们围绕党和学校中心任务,根据各组织的章程特点,独立负责和开展富有创造性的工作,支持和引导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6、做好统战工作。要关心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建设,支持他们正确开展工
作,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在完成各项任务中的积极作用。
(四)干部任免程序
1、副校长由校长提名,征求校党支部意见,教育局研究考察(信任度60%
以上),街道任免。
2、中层干部经考察由校长提名,征求党支部意见,学校任免。
(五)教师人事调动
1、跨区、跨系统调动
⑴按教育局有关文件办理;
⑵有不明事宜,向区教育局人事科询问。
2、区内校间调动
⑴每年五月底前向校长书面递交申请报告,并落实调入学校;
⑵学校根据事业规划和工作需要,经研究作出决定,填写教职工调动申请
表,报区教育局人事科。
(六)先进教工的评定
     评选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和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形成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评选校级及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根据工作实绩和敬业精神,先由各教研组推荐,全体教职工民意测验(信任度必须在60%以上),经校党政会议通过后表彰。
(七)教师考核与评聘
1、教师学年度考核
教师学年度考核区教育局文件精神执行。被考核者个人总结、述职、填写考核表;教研组评议,打出量化考核分,考核小组在师生中问卷、座谈,在全面分析评估基础上量化打分,评定考核等级。学校行政领导最后确定考核等级。
2、教师聘任
    教职工聘任按区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校长根据区教育局下达教职工编数,结合教师的年度考核、日常表现、师生信任程度,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拟订聘任方案,交校党政会议讨论,并经教代会审议通过。
(八)总务处政务公开
1、年度预决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学年初在全面分析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学年实际情况,制订学年预算,提交教代会审议:学年末,认真检查学校一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经费使用决算,向教代会报告。
2、会计、出纳人员严格分开,支票、财务专用章实行单人保管,支出金额
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3、规划、基建:一般由总务处集体讨论决定,凡涉及学校校容校貌的整体
规划,经总务处集体讨论后,提交校长室审批。
4、采购物品:物品采购,需加强计划性,要学会比较、选择,坚持质量第
一,价廉物美。零星物品、办公用品由总务处直接采购;一次性购物在1000元以上的,经校长室审批,同时要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采购;单件价值在10000元以上,按上级规定大型物品采购按招标方式进行。
5、保管:采购的所有物品必须交保管人员验收、登记,使用一定要通过领
用登记,做到帐物相符,每学年清理保管室一次。
6、赞助费的收取和使用:本着完全自愿的原则,学校接受社会和个人捐助,
捐助不限额,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7、收费:根据区物价局文件执行,每学期初,向学生公而一学期收费项
目及标准,收费结束后,及时填写收费登记薄,交家长验收签名后由总务处统一保管,以便备查。学年末,把代管费使用情况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学生服:为进一步促进校园文化建设,规范学生的仪容仪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每生五套学生服,其中夏装二套,春秋装二套,冬装一套。
 (九)基建工程及校舍维修管理办法
依据文件:仑教[2006]40号文件关于印发《北仑教育局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有通知,《宁波市北仑区建设工程基础上交易管理规定》。
1、规划、立项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根据学校的最终办学,实行“整体规划、分
步实施”,并报教育局及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2、招标、投标
建设项目招标议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对投标单位的资格
由教育局和学校共同审定。
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或造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依法交易;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造价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由教育局、学校联合组织招投标活动,2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组织招投标活动。
3、质监、验收
为保证工程质量,必须按有关规定将工程托质监部门进行质监,学校指定
项目负责人,坚持现场跟班验收、签证、监督和检查,重大设计变更需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项目竣工必须邀请质监、监理、设计、消防、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投资管理
建设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单独立帐,严格进行预算、决算,对施工单
位编制的决算进行初审后报送区教育局计财科审核,再交社会中介机构审议验证。
(十)教务处政务公开
A 招生:
1、按上级行政部门规定,小学按户口就近免试入学。
2、小学升初中时,交以下材料(小学统一送)
个人分岁册;
少年儿童学历卡;
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个别特困学生登记表。
3、规定初一新生报到注册、缴费日,对原因不明尚未来校报到的学生,
以小学为主做好学生入学报到工作。
     B 转学:
1、转出
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确因家庭特殊原因须转出者,由家长提出申请,凭
户口薄,经讨论报校长室同意,方可办理转出(转至户口所在地)手续,户口在本地的学生原则上按义务教育法之规定一般不予办理。
     2、转入
     学生确有特殊原因须转入的,由家长提出申请,持转学证书、学生成绩报名单、学籍卡、体育合格登记表,视学校学额情况,经讨论,校长室同意,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3、毕业班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C 休学及复学
1、学生因病因事连续请假至三个月以上,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经校长
室批准,可以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明单。休学期为一学年(即前一年的某月某日到次年的某月某日)。休学期满,凭学校所发休学证明编入休学时就读的年级。
2、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休学。
D 重读、变相重读:
已毕业(含结业、肆业)的学生,一律不准重读(插班、旁听)。学校不允
许任何年级的学生以“病休”名义搞变相重读、插班重读。
E 借读:
非本镇的学生,要求在本校借读的,可持父母所在单位证明和原学校证明,提出申请,学校根据该生各方面表现,决定其是否同意借读。一经同意,须填写好“登记卡”和转学证明取得学籍,并按规定交足借读费。
F毕业、结业、肆业:
1、毕业生:初中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
括社会实践),参加中考及操行评定,学业成绩合格(总分的60%以上)、体育合格(同意免考者)准予毕业,发给《浙江省义务教育证书》;中考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的准予一次补考,补考后合格者准予毕业。
 结业生: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年限和课程,经过中
考和高中证书会考、操行评定合格,学业成绩补考后仍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结业,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2、肆业生:具有学籍的学生,遇到特殊情况而中途退学,并办理过退学手
续者,由学校发给肆业证书。
3、补办证明:毕业生因特殊原因毕业证书遗失,需要补办的,需本人申请、
经核对、查阅档案情况属实的,开具毕业证明,不补发毕业生证书。
(十一)      学生处政务公开
1、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个人、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⑴推荐、评选工作在学校主要领导主持下,按文件规定条件全面发动、广
泛宣传;
⑵全员参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推荐、评选;
⑶推荐名额分配及先进班级评选均与班级的各项考核相结合。
⑷各班推荐后,报学校审核,校级以上的先进再报请教育局批准。
2、优秀班主任评定办法:
⑴推荐、评选工作在学校主要领导主持下,按文件规定进行宣传。
⑵在广泛征求全校师和生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班级及班主任考核分数,确
定推荐人员,经学校审核,报教育局批准。
3、学生处分与撤销处分办法:
处分:
对违反《中学生守则》、《行为规范》经教育后不思悔改的学生,由该生
所在班级的班委及班主任整理违纪材料,报学生处;
待学生处查明情况后备案,并通知学生家长告知其子女的错误所在、处分的结果;
处分等级分为批评教育、大会点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严重警告以上的处分报校长室审批。
     撤销处分:
由被处分学生写出书面申请,经班干部讨论,该生处分后错误是否痛改;
班主任与任课教师核实;
学生处根据学生和教师意见,决定是否撤销处分,报校长室审批;
对警告以上处分的初三学生在每年5月前未撤销者不予毕业。
(十二)      团委政务公开
1、入团、离团:参照团章第一章第一、四、五条规定实施。
2、先进评比:
优秀团(队)员:团委提出名额数量,各团支部(中队)申请上报,团
委审核批准。
优秀团(队)干部:同上。
优秀团(队)集体:同上。
优秀团(队)辅导员:同上。
3、团队处分:参照团章第八、九、十一条规定实施。
团组织关系转移:
团员转入、转出凭有关证件到校团委办理登记手续,初三升学学生转入上
级学校的团组织,末升学学生转入镇团委。
(十三)学校奖惩条例:
详见《顾国和中学管理制度汇编》
八、办事程序:
(一)财务管理
1、学生收费:
公布标准——填写登记卡——刻发清单——多找少补
2、公用经费:
编写预算——集体讨论——校长审批——收支公布
3、物品采购:
组室申请——总务处登记——校长室审批——统一采购
(二)学籍管理
1、休学、复学:
本人申请——医院证明——学校同意
2、借读、转学:
本人申请——学校审批——注册入学
3、新生招收:
发入学通知书——报名收费——搭配分班
(三)基建、维修:
 申报项目——学校(教育局)审批——招标、议标(指大型基建)——组织施工——质量鉴定——工程结算
(四)教师职评:
公布条件——本人申请——组织考核——上报审批——公布结果
(五)评先、评优:
公布指标和条件——上下联评——公布结果
(六)教师考核
考核动员——产生考核小组——述职报告——小组互评——考核小组考核
——公布结果
(七)教师聘任:
宣布可聘数——表明意向——择优聘用——党政讨论——教代会审议——张榜公布——签订协议——教育局签证——颁发聘书
 
 
 
                                               顾国和中学
                                          00九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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